摘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5﹞5号)要求,为做好辽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5﹞5号)要求,为做好辽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辽宁省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计划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5﹞5号)的附件一。
二、报名对象
新宾、岫岩、清原、本溪、桓仁、宽甸满族自治县,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丹东市、凤城、北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少数民族教师。
三、报名登记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可在辽宁省教育厅或教育部网站下载,登记表需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三份)到省教育厅631房间登记。
2、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将在辽宁省教育厅网站公示一周。
3、考生持《登记表》到参加考试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名校验码后网上报名。
四、报名登记时间
硕士研究生报名审核时间为10月份的每周一(10月12日、19日、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五、其他
被录取的考生要在2017年6月20日前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需录取学校盖章)送到省教育厅631房间。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