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 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注意事项(一)推免生如对系统自动填入的基本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请尽快向就读高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咨询。(二)推
三.“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注意事项
(一)推免生如对系统自动填入的基本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请尽快向就读高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咨询。
(二)推免生选择报考志愿时,应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和招生单位提出的学术要求,并按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推免生通过系统接受招生单位发放的待录取通知后,如拟取消,应在遵守推免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向相关招生单位提出申请,招生单位如同意,可通过系统取消待录取通知,并由推免生通过系统予以认可。相关待录取取消后,推免生可接受其他单位的复试、待录取通知。
(四)招生单位可通过系统查询报考该单位所有推免生的当前报考状态,即考生接收的所有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等。
(五)为顺利完成报名和录取工作,请推免生认真了解系统各项提示信息,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并与招生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六)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报考录取信息为准,推免生因填写信息虚假、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10月25日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仍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招生单位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八)凡是违反政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