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五、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并签字;经考生本人签
五、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并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考生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试
1、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2015年12月14日---28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28日进行)。
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对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规定:
1、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八、考生注意事项: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期间,只限使用居民身份证,请考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及时查看报考点网报公告或通知,以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