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报考条件1、报考2016年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一、报考条件
1、报考2016年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二、报名流程
1、选择报考点
(1) 报考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应按照公告1、2、3、4的要求,正确选择北京地区报考点。
(2)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含报考专业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应按公告1的要求选择接收京外考生报名的报考点。报名期间,将根据这些报考点的已报名交费考生人数,实时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京外考生报名的功能,以对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进行分流。
(3)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专业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建筑大学(1116)为报考点;其他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得选择该考点,否则报考信息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网上填报信息
凡拟在北京市报名、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认真阅读《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公告1-5)。
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