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到沈阳市内5区招考办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将无法
一、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到沈阳市内5区招考办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现场确认点所在市(区)即为考试地点。针对报考点选择错误的考生我院研究生部已通过研招网后台以“站内信息”的方式向考生发送了提示信息。
(一)时间
2015年11月7日至11日。
(二)地点
报考点 代码 |
报考点名称 |
报考点地址 |
2101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 |
沈阳市和平区十五纬路21号 |
2103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招考办 |
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熊家岗路28号 |
2104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 |
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 |
2105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 |
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32号 |
2107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招考办 |
沈阳市皇姑区雪山路8号 |
(三)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凡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我院研究生部已通过研招网后台以“站内信息”的方式向考生发送了提示信息。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未尽事宜以《辽宁省网报公告》和我院《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三、我院发布招生信息的官方网站为我院研究生部网站,网址如下:
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53
四、研究生部咨询电话024-83910311/传真024-83951899。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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