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收条件
获得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推荐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接收学科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荐免试生外,其他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三、申请材料
1.《扬州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http://yjszs.yzu.edu.cn)。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表(教务部门盖章)。
3.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如:外语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行的论文、著作等复印件。
四、接收程序
报考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者按如下程序进行:
1.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信息。
2.我校将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以面试为主)。
4.学校将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核合格者发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6.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优惠及奖助政策
1.优先选择优秀导师
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享有优先选择优秀导师(包括博士生导师、名教授等)权利。经考核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可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优秀人才培养。
2.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生除外),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以及研究生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等。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荷花池校区教学大楼0912室)
邮政编码:225009
联系电话(兼传真):0514-87979213
邮 箱: yjszs@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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