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方式。为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方式。为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接收不同招生单位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组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实施
1.研究生院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
2.学院成立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各项工作;
3.各学科/领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推免生复试工作,择优选拔。
三、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
四、复试
1.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制定严谨的工作方案和细致的工作程序;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考核难度要适当,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确保公平、公正;
4.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五、录取
1.全部接收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按照系统时间节点进行接收工作,考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2.统筹安排各学科推免生和统考生招生计划比例,各学科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3.合理分配名额,适当向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倾斜,保证各学科均衡发展;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报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等级 |
条件要求 |
金额 |
特等 |
985/西电排名前1%的推免生 |
2万元 |
一等 |
985/西电排名前5%的推免生
其他211高校排名前1%的推免生 |
1.5万元 |
二等 |
其余985/211高校推免生 |
1万元 |
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等级 |
条件要求 |
金额 |
特等 |
985/西电排名前1%的推免生 |
5万元 |
一等 |
985/西电排名前5%的推免生
其他211高校排名前1%的推免生 |
2.5万元 |
二等 |
其余直博生 |
2万元 |
弹性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条件要求 |
等级及金额 |
全部弹性直博生 |
所得硕士奖学金+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