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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摘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2016年全国重点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的研究生包括:一类是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申请材料

  1.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份;

  2.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 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复印件各1份;

  6.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IELTS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扫描件)1份;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将材料按顺序分2份分别装订,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即 ①一份、③和④装订在一起;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办法

  1、专业目录

  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生学科专业和名额请查阅《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依据目录中学院注明的推荐免试专业报考。

  www.bjmu.edu.cn→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查看。

  2、网络申报

  申报北京大学医学部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网上提交本人基本信息,网址:http://gratest.bjmu.edu.cn/yjs/jump/ssks,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8日,具体网报要求请见该网页左侧公告栏。

  3、提交申请材料

  9月18日前申请者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学院(邮寄地址见附件一),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如确有困难)可延至9月30日前补交。

  4、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申请者必须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5、初审和复试

  ① 各学院对申请材料初审并於9月23日前上报复试名单至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核审后,于2015年9月下旬医学部研招网上公示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名单。

  ②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6、录取与公示

  ① 医学部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② 医学部不再向接收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

  ③ 2015年10月25日前,推免生可登录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若对复试结果或待录取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

  五、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心理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和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按医学部有关规定申请择优进入博士阶段,实行硕博连读,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选拔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第一阶段(硕士生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博士生阶段)为两年。详情请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进入“管理规定”查看。

  六、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生。推免直博生按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缴纳学费,10000元/学年/生。

  七、奖学金与助学金

  1.国家学业奖学金

  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推免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的等级与金额详见下表:

培养类型 硕士生等级与金额 博士生等级与金额
学术型

一年级:

 一等奖12000元/学年/生

二年级及以上:

 一等奖12000元/学年/生

 二等奖10000元/学年/生

一年级:

一等奖18000元/学年/生

二年级及以上:

一等奖18000元/学年/生

二等奖15000元/学年/生

专业学位

一年级: 12000元/学年/生

二年级及以上:6000元/学年/生

 

  一年级推免研究生统一享受一等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进入二年级(含)以后,所有学术型研究生(含学术型推免生)的国家学业奖学金的等级与金额由各学院(部)依据具体评定办法与实施细则统一动态评审。推免直博生自入学起参与博士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以及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国家学业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年/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万元/学年/生。专项奖学金的金额为1000-10000元/项,其中久信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一年级直博生,获奖名额为20人/学年,奖金额为10000元/生。

  3.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500元。

  推免直博生自入学起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享受国家助学金。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4.“三助”岗位津贴

  “三助”岗位津贴是指研究生通过兼做“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获得一定的岗位酬薪。各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实绩发放津贴。助研岗位覆盖率为99%,硕士生的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500-700元/月,博士生的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800-1000元/月(不含寒暑假);此外,学校还提供部分助教(20元/学时,周津贴不超过200元)和助管(18元/小时)岗位。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其助研津贴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八、资格复审及录取

  当获得待录取资格推荐免试生的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后,我校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公选课程及实习不得出现不及格;

  4.未受过任何处分。

  九、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主页(www.bjmu.edu.cn→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查看招生有关信息等。

  2.咨询电话:(010)82802338

  监督电话:(010)82802337

  咨询邮箱:yzb@bjmu.edu.cn

  3.考生请保持本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十、如在201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附件一:

推荐免试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学院 邮寄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备注
基础医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生化楼305房间基础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100191 010-82802536 李平风 请寄EMS
药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202房间药学院教办 100191 010-82801117 陈欣 请寄EMS或增益速递
公共卫生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213室教学办公室 100191 010-82801182 贺婧 请寄EMS
护理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护理楼510室北京大学护理学院教学办公室 100191 010-82802248 魏征新 信封标明“研究生推免报名”
医学人文研究院 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人文研究院教学科研办公室,逸夫教学楼713房间 100191 010-82802672 尚玉芬 信封标明“研究生推免报名”
第一临床医学院 北京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急诊多功能厅2楼教育处研究生办公室 100034 010-66551066 张皓  
第二临床医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科教楼0206房间 100044 010-88325950 教育处 信封标明“研究生推免报名”
第三临床医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教学科研楼2层220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教育处 100191 010-62016929 谷士贤 信封标明“研究生推免报名”
口腔医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2号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综合楼113房间 100081 010-62130611 徐开秀  
精神卫生研究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研究生办公室 100191 010-82801947 尹同良  
临床肿瘤学院 北京海淀区阜成路52号肿瘤医院科研楼324 100142 010-88196293 陈扬霖 材料请务必通过EMS寄送
北京积水潭医院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教育处210房间 100035 010-58516792 宋虹  
北京医院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北京医院查体中心711 100730 010-58115033 王培忠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路2号中日友好医院临研所2层会议室(教育处研究生办)田春萍老师(收) 100029 010-84205526 田春萍 邮寄地址请务必写明“田春萍老师(收)”
世纪坛医院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铁医路10号北京世纪坛医院教育处 100038 010-63926335 牛建敏  
首都儿科研究所 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首都儿科研究所科研楼4层行政办公区科研处 100020 010-85695212 刘巍  
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 广东省深圳市莲花路1120号北大医院科教楼 518036 0755-83923333-3319 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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