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董毅智律师 淘之夭夭 当海关又一次调整相关的税收政策,所有的海淘从业人员在这初春的季节都感到阵阵的彻骨寒意。笔者...
作者:董毅智律师
“淘”之夭夭
当海关又一次调整相关的税收政策,所有的海淘从业人员在这初春的季节都感到阵阵的彻骨寒意。笔者认为海淘走到了其发展的“拐点”。
首先,近几年海淘蓬勃的发展已经引起海外各国政府厂商的关注,海淘在促进各国的出口同时也严重的破坏了各国的现有产业结构,本国市场损害了厂商的利益。类似于韩国等与我国建立自由贸易协定的相关国家,本想通过国与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合作打破彼此的关税壁垒,将其产品销售到广大的中国市场,猛然发现,一个个海淘者用着蚂蚁搬家式的方式,大面积的撕裂了其精心构建的贸易体系。更多的外国厂商发现其精心发展的中国市场的渠道陷入到销售额锐减、经营困难的境地。海淘违背了大多数国家、政府、厂商的利益诉求。在2016会遭受更多的封杀与打压。
其次,海淘也存在游离于法律与监管的边缘。大规模的海淘是否构成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走私罪,海淘消费过程中漫长的快递物流、支付障碍、质量问题如何解决,依据何种法规解决,成为悬在海淘发展过程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更为严重的是,大量税收的流失对我国国内产业的冲击是否会引起严厉的监管,相关政策何时出台。具体监管手段与方式的不确定让所有海淘从业者如履薄 冰。但是笔者认为海淘有广阔的市场,满足了广大国人的消费需求,甚至在某种意义上促进了国内相关产业的升级,倒逼改革。当未来的某一日,我们的孩子喝上放心的奶粉、我们的美女们用上精美的化妆品、吃到安全卫生的食品、用上价格合理的奢侈品,到那时我们是否能够对海淘淡然一笑,由他去吧。
微商势危
2016当各大微商团队纷纷陷入传统渠道的顽疾,压货、串货、产品质量、偷税漏税,微商势危已成定局。笔者认为势危的原因有一下三点:
1,微信的社交属性从根本上不利于微商的发展。当张小龙设计出微信的产品架构时,其社交工具的属性就已经深深的注入到了微信的DNA中。微商脱胎于微信,虽然充分挖掘了强关系社交的信任指数,部分解决了国人一直所要克服的诚信问题,但微信天然的排斥所谓的电商,将电商与社交强行嫁接在一起的微商,DNA的错位与缺陷,根本无法克服。微商的刷屏、骚扰,微商的无限透支个人信用,微商的粗暴营销已经将自己的模式打回了原形。
2,先天的缺乏监管、缺乏法律保障,微商与我国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游离于 法律界定之外,当消费者与微商运营者产生消费纠纷、产生质量问题,会出现投诉无门,维权成本过高。在现有的我国法律框架下无法解决相关的纠纷,微商容易成为“法外之地”,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按照我国的税收制度,微商的经营者是否应当缴纳相关的税费;如何缴纳;缴纳后所增加的成本是否会破坏整个微商的价格体系、其市场能否保持都将是今后所有互联网法律人关注的焦点。
3,微商并没有真正的脱离我国传统商业模式中所出现的种种弊端,是否能够生产出最好的产品给消费者最佳的服务、是否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原创、鼓励创新,这些我国现阶段所有行业与企业面临的“大考”。微商所提交的答卷可以不客气的讲仍然是不及格。当这种模式的泡沫与野蛮的生长结合后,无限的放大、透支,终将走向衰落、终将尘埃落地。
2016微商势危已成定局。
P2P,美丽的童话
当国外发展了十几年的P2P模式第一次出现在国内互联网上,很多人惊呼,互联网金融的时代来临了,将P2P视为解决我国金融发展的良药、视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救世主、视为打破垄断的先锋、视为重构金融市场的强心剂,然而2016蓦然回首,我们发现这只是一个美丽的童话、一场黄粱美梦。笔者认为P2P正 用无与伦比的速度诠释着中国特色的互联网金融的兴衰。
第一,我国的P2P从诞生之日起就先天不足,既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无监管的主体。摸着石头过河在传统产业上也许可行,但在金融这一高位高风险的行业中无异于饮鸩止渴。
第二,P2P为了高速的发展承诺超额的汇报,更有e租宝这样的怪胎,公然的挑战公众的底线,旁氏骗局层出不穷,网站跑路日日发生。各路神仙纷纷涌入P2P行业,资金池的监管雷区不断触碰。当实体产业无法承担巨额的融资成本,所有P2P所承诺的高额回报都必将是一张空头的支票。
第三,P2P曾将自身定位于中小企业容易的救世主,但众多企业突然发现P2P可能是更加凶猛的吸血鬼。虽然有无数的P2P从业人员坚守着底线,期望用一己之力扭转乱局,然而是否有时间、有机遇来完成、是否有能力去改变在中国特色金融体系下,P2P能否在夹缝中成长、能否真的成为super man,还要看风云变幻的时局,但愿这一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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