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所制订下列关于招收2015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复试指导思想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和科...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所制订下列关于招收2015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指导思想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的人才。
二、复试的组织管理
我所成立由主管所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所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本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校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同时负责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三、复试方法
1、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2、复试比例:
我所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
3、笔试科目:
半导体集成电路或电路(数电或模电),任选一门。
4、面试内容:
英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
5、复试时间:
3月18日-4月10日。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录取
1、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2、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中笔试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我所将尽快组织教师阅卷、核算成绩并产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将及时公布。
五、其他事项
1、体检: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要在复试期间在我所参加体检。
2、调剂:因我所今年生源不足,接收考生调剂。
3、我所的复试方案会在复试前及时公布并报考试院备案,复试的整个过程都由我所的纪检审办公室人员参与,电话:025-86858067。
4、我所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考生复试,不再寄送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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